食品科学研究中利益冲突的社会影响
科技迅猛发展,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整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高水平人才投入科研中,形成科技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反过来促进科技发展的良好循环。以前的科学工作者如布鲁诺、达尔文等人对自然真理的探索是由个人爱好与信仰所驱动,几乎没有利益冲突的状况发生。在现代社会,商业活动与科学研究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科学研究也由过去的个人兴趣爱好变成了有大量人群参与并得到商业活动广泛资助的一种社会活动。
科研工作不仅能促进科技发展,更能为研究者本人带来荣耀、权利、地位等种种利益。利益成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社会交往或交换的形式所需要获取的满足人物质或精神的事物。
一、利益冲突出现的背景
在当今教职、研究人员以论文、项目为考核指标的大环境下,以论文的数量、发表期刊的影响力、项目的数量、是否为国家级等为标准来评价他们的科研贡献。而搞应用研究的认为最重要的是自己的研究最终能否成功转化成对国计民生有用的产品,他们没有很多时间和精力花在埋头写论文上。有了论文的数量及SCI指数,高校的排名及个人排名就会变得简单了。靠后的排名不只是科研能力的问题,更与绩效待遇挂钩,于是有人想尽办法搞项目,来寻求企业的资助,打着学术自由的幌子做着危害科研诚信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国家对寻求企业资助的研究人员都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没有企业的资助,科技成果很难转化为产品,企业又急缺适用人才、缺乏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研发体系。因此将二者结合——企业为高校提供研究经费、设备等,高校为企业培养适用人才,形成一个“产学研”合作的局面。但是高校科研人员更注重教育与基础研究,而企业界的科学家却追求产品与收益,二者易出现矛盾,若倾向高校,企业家的利益得不到实现,若倾向企业,科研人员就会面临利益冲突。
举个简单例子,当一个做食品科研的学者因与企业或机构合作而变得富有时,其研究成果就值得注意了。如果这个学者将其研究结果客观公正地、毫无隐藏掩盖地展现出来,就是一个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技能的研究者。但是如果其获取利益的愿望强烈,需要赞助来完成自己的研究,或需要一个重大的研究成果来提高自己的学术声望,或需要通过发表核心期刊的文章来竞评职称,成为教授或院长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或需要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等,在这些个人利益因素显得尤为重要的情况下,其就有可能会做出不客观公正的言论,导致利益冲突。
二、食品科学研究中的利益冲突
食品科学是一门把科学知识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的跨学科的应用科学。其包括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营养学、食品加工工艺学和食品工程等,涉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加工与营养卫生分析及其安全评估等研究内容。
食品科学研究其实就是探索人类与自然的奥秘,最终总结出一系列规律的过程。食品科学研究的基本要素主要有研究者、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方法、研究机构、研究的辅助手段、科学研究的已有成果、社会背景等八个自变量。科学研究的意义在于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生产出能直接带来效益的商品。科学研究又是一种追求真理的活动,是一种源远流长、永不停止的活动。
科研水平的提高体现在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对社会人群影响的扩大化。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中,一些领域体制、机制还不完善,部分研究者具有双重身份,其作为研究人员的基本职责和利益实现通常会被经济利益等其他利益所干扰,因而会面临多种可能的利益冲突。体现在食品科学研究领域的现象更为复杂多样。出现利益冲突的现象一般表现为专业研究人员身兼数职,在不同的机构、企业中担当许多不同的职责和角色。
一般情况下,利益冲突发生时可能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一、研究者的研究经费来源于某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著名的烟草院士谢剑平,是烟草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依靠某个烟草企业的资助开展研究,他所就职的研究院为受资助企业的下属公司;二、此研究人员有双重身份,既是科研人员,又担任某个企业的要职,即一人“侍二主”。既要遵守科研人员的道德准则,又要想方设法为企业创造最大利益。因为有两个主人,当二主的利益背道相驰时,必是忠于一个,背叛另一个;三、研究者本人与企业之间有某种约定存在,只要(通过任何方式)研究出有利于公司发展或者得到更大利益的成果,研究者便能得到一定的奖励。这种约定往往具有私密性、时效性等特点。